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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2023-09-05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江苏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文件精神,加快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推动首台(套)重大装备研发应用,提升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工作。经企业申报、地市推荐、形式审查、材料评审、现场核查等程序,...
2023-08-21   发文时间2023-09-30   网络申报截止时间各县级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人工智能发展战略,促进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进苏州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根据《苏州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苏府办〔2021〕84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
一、工业母机与集成化装备制造(一)工业母机1101 高端数控机床及整机装备:高精度五轴联动、立/卧加工、镗珩一体等高端金属切削技术及机床;多工位伺服压力机、高速高精度柔性折弯机等金属成形技术及机床;精密电解、电火花线切割、多能场复合等特种加工技术及机床;高效高性能低成本增材制造新技术与装备;异种材料同步激光连接等加工技术与装备。1102 核心零部件:高速精密主轴及其控制技术,高精度直线导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以重大战略需求和重大任务为导向,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强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合作,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今年市科技局设立苏州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现就做好2023年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支持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转...
项目开始 2023-09-12项目结束 2023-10-08各县级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家人工智能发展战略,促进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速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根据《苏州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苏府办〔2021〕84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苏州)的若干政策》(苏...
2023-09-13   发文时间2023-10-08   申报截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发挥博士后制度在推动企业创新和科技进步中重要作用,促进更多高层次青年科技人才向企业流动,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448号)要求,现就我省2023年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09-13   发文时间2023-10-08   申报截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人工智能发展战略,促进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速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根据《苏州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苏府办〔2021〕84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苏州)的若干政策》(苏府办〔20...
2023-09-21   发文时间2023-10-31   申报截止各相关企业: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园管〔2021〕2号)、《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园管〔2021〕3号)、《苏州工业园区支持制造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实施细则(试行)》(苏园经〔2021〕45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支持制造业企业有效投入...
2023-09-21 发文时间2023-10-11   线上申报截止2023-10-19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有效发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依据《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苏委办发〔2022〕6号)、《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
2023-09-21   发文时间2023-09-26   申报截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 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210号)等文件要求,丰富消费者 体验,培育新型消费习惯,推动信息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形成更多信息消费...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临沪科创产业高地建设的若干政策》(太政发〔2021〕26号)和《太仓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太科规〔2022〕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太仓市高新技术专项拟立项项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至9月2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促进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苏园管〔2021〕12号)《苏州工业园区促进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实施细则》(苏园商〔2023〕4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初审和第三方事务所审计、局办会商等必要程序,决定对附件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项目进行扶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8日至9月24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3-09-18   发文时间2023-09-21   征集截止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区块链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国家区块链发展先导区建设,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区块链企业库管理办法》(苏园经规字〔2022〕1号)文件精神,现征集2023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第二批区块链领军和重点企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  1、区块链企业是指从事区块链技术研究、产品开发、数据...
2023-09-18   发文时间2023-10-09   申报截止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持续推进“正版正货”承诺活动,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根据《江苏省“正版正货”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及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度省“正版正货”承诺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  在我省登记注册的商品生产、营销企业。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基础,在消费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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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   发文时间2023-10-31   申报截止各相关企业: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园管〔2021〕2号)、《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园管〔2021〕3号)、《苏州工业园区支持制造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实施细则(试行)》(苏园经〔2021〕45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支持制造业企业有效投入...
2023-09-21 发文时间2023-10-11   线上申报截止2023-10-19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有效发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依据《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苏委办发〔2022〕6号)、《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
2023-09-21   发文时间2023-09-26   申报截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 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210号)等文件要求,丰富消费者 体验,培育新型消费习惯,推动信息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形成更多信息消费...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临沪科创产业高地建设的若干政策》(太政发〔2021〕26号)和《太仓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太科规〔2022〕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太仓市高新技术专项拟立项项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至9月2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促进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苏园管〔2021〕12号)《苏州工业园区促进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实施细则》(苏园商〔2023〕4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初审和第三方事务所审计、局办会商等必要程序,决定对附件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项目进行扶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8日至9月24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3-09-18   发文时间2023-09-21   征集截止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区块链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国家区块链发展先导区建设,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区块链企业库管理办法》(苏园经规字〔2022〕1号)文件精神,现征集2023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第二批区块链领军和重点企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  1、区块链企业是指从事区块链技术研究、产品开发、数据...
2023-09-18   发文时间2023-10-09   申报截止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持续推进“正版正货”承诺活动,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根据《江苏省“正版正货”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及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度省“正版正货”承诺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  在我省登记注册的商品生产、营销企业。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基础,在消费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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