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
12-05 2023 太仓市第十一批总部企业认定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对审核合格的2家企业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公示期:2023年12月1日至12月7日联系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联系部门: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业科53578663邮编:215400太仓市第十一批拟认定总部企业名单 如果新能源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冠联新材料... 12-05 2023 为进一步鼓励企业专精特新化发展,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推进制造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园管〔2022〕59号)要求,经发委会同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了2023年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的申报及评审工作。经公开征集、审计评审等必要程序后,拟给予江苏元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1个企业贴息支持,现将申报结果公示,自公示之日七日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形式反馈至园区经发委。联系电话:6668104... 12-05 2023 各相关单位: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园管〔2022〕44号)(下称《若干措施》),经发委会同企服中心组织开展了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生产性服务业专项,第二批)申报及评审工作。经初审、审计等必要程序后,拟对符合“鼓励做大做强”条件的苏州市软件评测中心有限公司等30个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奖补,现将申报结果公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 12-05 2023 各相关单位: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园管〔2022〕44号)(下称《若干措施》),经发委会同企服中心组织开展了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生产性服务业专项,第一批)申报及评审工作。经初审、审计等必要程序后,拟对符合“鼓励平台建设”“ 鼓励品牌打造”“ 提升信用管理水平”“ 鼓励“5G+工业互联网”发展”“ 鼓励制造服务业有效投入”... 12-05 2023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聚焦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有力有效推进《江苏省加强基础研究行动方案》组织实施,强化使命导向和目标导向,调动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优势科研力量解决基础科学问题,根据《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工作操作规程》,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专题研究等立项程序,现将2023年度省科... 11-30 2023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吴中区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吴政发〔2021〕18号),鼓励企业进一步加大智能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力度,提升我区智能制造整体水平,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3年区级示范智能车间申报工作:申报条件一、申报区级示范智能车间的企业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企业须在吴中区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截至2023... 11-30 2023 各设区市科技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科技强省和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工作部署,高质量建设外国专家工作室,集聚用好更多高层次外国专家,根据《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2023年度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聘请的外国专家原则上每年不少于 3 人次,每人每年能在我省工作的时间累计不少于 2 个月或能柔性为我省长期工作。2.具有完备的... 11-29 2023 来源: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 2023-11-28 16:52:08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22〕1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评审,现将2023年拟认定的苏州市总部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时间自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6日止,为期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发改委提... 11-29 2023 来源: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 2023-11-28 16:59:42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22〕1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审核,现将2023年苏州市总部经济发展综合贡献拟奖励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时间自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6日止,为期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 11-29 2023 各有关单位:2023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中的商贸物流建设项目、老字号传承创新发展项目已审核结束,根据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预算指标的通知》(苏财工贸〔2023〕38号)和《苏州市商务局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商财〔2023〕222号)有关规定,现将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