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8 18:03:11自主创新服务超市各有关单位、企业:为高质量推动全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梳理总结近年来全市“智改数转”工作取得的成效,为制定新的行动计划提供决策依据和方向指引,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智改数转”成效评估报告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服务内容1.开展近年来全市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情况数据收集及调研,形成研究评估报告。2.结合苏州制造业实际,提出... 2023-08-29 15:44:08自主创新服务超市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企业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注册时间不少于1年。申报单位应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运营状况良好,在本行业/领域或省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信用。鼓励规上工业企业加快上云用平台。 (二)上云形式企业可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形式上云。其中:申报三... 2023-08-29 15:53:08自主创新服务超市根据《<相城区独角兽企业培育工程实施计划(2020-2022)(试行)>实施细则》(相政办〔2020〕124号)相关规定,现将相城区独角兽培育企业2023年科研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2年遴选入库的相城区独角兽培育企业,且未获得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2023年度研发后补助资助。 二、申报材料 1、《202... 2023-08-28 18:03:11自主创新服务超市各有关单位、企业:为高质量推动全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梳理总结近年来全市“智改数转”工作取得的成效,为制定新的行动计划提供决策依据和方向指引,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智改数转”成效评估报告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服务内容1.开展近年来全市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情况数据收集及调研,形成研究评估报告。2.结合苏州制造业实际,提出... 2023-08-30 发文时间2023-09-22 线上申报截止2023-10-08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人工智能发展战略,促进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进苏州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根据《苏州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苏府办〔2021〕84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生物药技... 2023-08-29 10:04:29自主创新服务超市根据苏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科机〔2023〕42号)文件要求,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环节,现将2023年度苏州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拟推荐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8月23日—8月29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 2023-08-28 发文时间2023-09-24 申报截止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推动企业上云用平台,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1650”产业体系建设,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企业在江... 2023-09-21 发文时间2023-10-31 申报截止各相关企业: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园管〔2021〕2号)、《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园管〔2021〕3号)、《苏州工业园区支持制造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实施细则(试行)》(苏园经〔2021〕45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支持制造业企业有效投入... 2023-09-21 发文时间2023-10-11 线上申报截止2023-10-19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有效发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依据《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苏委办发〔2022〕6号)、《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 2023-09-21 发文时间2023-09-26 申报截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 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210号)等文件要求,丰富消费者 体验,培育新型消费习惯,推动信息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形成更多信息消费...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临沪科创产业高地建设的若干政策》(太政发〔2021〕26号)和《太仓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太科规〔2022〕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太仓市高新技术专项拟立项项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至9月2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促进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苏园管〔2021〕12号)《苏州工业园区促进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实施细则》(苏园商〔2023〕4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初审和第三方事务所审计、局办会商等必要程序,决定对附件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项目进行扶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8日至9月24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3-09-18 发文时间2023-09-21 征集截止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区块链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国家区块链发展先导区建设,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区块链企业库管理办法》(苏园经规字〔2022〕1号)文件精神,现征集2023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第二批区块链领军和重点企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 1、区块链企业是指从事区块链技术研究、产品开发、数据... 2023-09-18 发文时间2023-10-09 申报截止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持续推进“正版正货”承诺活动,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根据《江苏省“正版正货”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及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度省“正版正货”承诺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 在我省登记注册的商品生产、营销企业。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基础,在消费者中... 2023-09-21 发文时间2023-10-31 申报截止各相关企业: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园管〔2021〕2号)、《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园管〔2021〕3号)、《苏州工业园区支持制造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实施细则(试行)》(苏园经〔2021〕45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支持制造业企业有效投入... 2023-09-21 发文时间2023-10-11 线上申报截止2023-10-19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有效发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依据《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苏委办发〔2022〕6号)、《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 2023-09-21 发文时间2023-09-26 申报截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 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210号)等文件要求,丰富消费者 体验,培育新型消费习惯,推动信息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形成更多信息消费...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临沪科创产业高地建设的若干政策》(太政发〔2021〕26号)和《太仓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太科规〔2022〕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太仓市高新技术专项拟立项项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至9月2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促进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苏园管〔2021〕12号)《苏州工业园区促进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实施细则》(苏园商〔2023〕4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初审和第三方事务所审计、局办会商等必要程序,决定对附件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项目进行扶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8日至9月24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3-09-18 发文时间2023-09-21 征集截止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区块链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国家区块链发展先导区建设,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区块链企业库管理办法》(苏园经规字〔2022〕1号)文件精神,现征集2023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第二批区块链领军和重点企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 1、区块链企业是指从事区块链技术研究、产品开发、数据... 2023-09-18 发文时间2023-10-09 申报截止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持续推进“正版正货”承诺活动,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根据《江苏省“正版正货”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及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度省“正版正货”承诺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 在我省登记注册的商品生产、营销企业。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基础,在消费者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