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专利分案申请需满足哪些条件?作者:每创知产
![]() 提出专利分案申请需满足的条件至少包括如下: 1.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申请人可以在接收到授权专利的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分案申请;但是,专利申请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2.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一件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中或者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的,申请人可在接收到分案通知书或者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指定期限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以满足相应的法条,或者提出分案申请;如果申请人在指定期间届满未答复的,则该申请视为撤回。 3.分案的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类别。 详情请联系:180-2027-5753(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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