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太仓市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决策部署,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千企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年)》和《太仓市小巨人企业申报认定标准》,我市就组织开展 2022年太仓市小巨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企业须为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在太仓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纳入“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培育库的在库企业(年度新增入库或数据更新通过审核),且经太仓市公告并报省工信厅备案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详见附件2)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三、申报方式及审核流程 1、企业申报。采取线上填报方式。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进入“太仓市企业服务总入口-项目申报-太仓市小巨人企业项目申报”(http://taicangqyfw.com.cn/)填报,于12月23日前完成并提交(12月23日24:00 时系统将关闭企业填报提交功能)。企业须对线上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审核推荐。各区镇经发部门于12月28号前在线提交审核推荐意见,同时下载初核推荐表,对照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对各项指标评分,填写初核推荐意见并盖章上传。 3、市工信局组织专家评审,在区镇推荐企业中择优确定认定企业名单。认定结果将在市工信局网站和相关媒体公示公告。市工信局最终发文公布认定企业。 四、有关要求 1、对于已获批太仓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无需申报,不再作推荐。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和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发现企业股权、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的;发现企业及主要股东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的。 3、请各区镇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做好政策解读解释,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落实审核责任。 联系人:孙剑玲 电话:0512-53574934 附件: 1、太仓市小巨人企业申报书(2022年度) 2、太仓市小巨人企业申报认定标准 3、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4、需上传的佐证材料说明 太仓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详情请联系:180-2027-5753(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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