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金鸡湖合伙人计划” 入库企业公示2022-12-15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体系,赋能领军企业稳步成长,营造协同创新多元生态,苏州工业园区组织实施第三期“金鸡湖合伙人计划”。近期,经过企业申报、专家评议、一对一需求摸排等程序,现将第三期“金鸡湖合伙人计划”入库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19日,公示期5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苏州工业园区工委组织部:0512-66680964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0512-67068011 附件: 第三期“金鸡湖合伙人计划”入库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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