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享受2024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提醒

发表时间:2025-05-20 17:18

各有关企业:

      2024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工作已启动,各相关企业请在2025年5月31日前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享受。

      企业2024年度在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的加计扣除比例为120%)。

      特此提醒。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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