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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旅 · 新每创科技服务团队

AI+文旅应用试点:江苏 30 个智慧旅游场景里,科技企业的切入点在哪

智慧旅游、AI+文旅、沉浸式体验新空间——这几个词看起来是文旅部门的事,但落地时真正干活的是科技公司。这篇讲清楚:一个做 AI、做软件、做硬件的企业,怎么把自己接到文旅场景的资金口径上去。

文旅这条线有一个特殊性:政策写得像给景区看的,花钱的却常常是科技公司。

江苏推进智慧旅游时提出过一批 AI+文旅场景与若干重点方向,这类文件的语言是"场景""体验""服务",但拆到执行层,对应的就是系统开发、数据平台、智能终端、沉浸式内容制作——全是科技企业的活。

一、先看自己踩在哪条场景上

场景方向干活的通常是谁对应文体旅口径
智慧景区 / 客流与调度软件与数据服务商文化相关产业·互联网信息服务
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内容制作 + 显示/投影/声光集成文化消费终端生产、文化装备生产
数字文旅平台平台开发与运营方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6432*)
数字内容与数字出版内容与软件开发企业数字出版、多媒体与数字出版软件开发(6513*)
低空旅游 / 观光飞行无人机与飞行器制造、运营娱乐用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
可穿戴与文化消费电子硬件制造企业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制造

看第六行的价值:很多做智能穿戴、做消费电子的企业,压根没想到自己在文体旅口径里有位置。"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制造""其他智能文化消费设备制造"这两条,直接写在《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的 16 个新业态小类里。它们是你进文体旅口的门,不是"擦边"。

二、科技企业做文旅项目,最容易踩的三个坑

  • 坑一:合同签给"科技项目",不是"文旅项目"。很多企业的文旅业务是以"软件开发合同"形式签的,开票品目、合同名称全是技术类。这在验收时没问题,但申报文旅资金时审核方看不到"文旅属性"。解决方式是在合同与验收文件中明确业务场景(服务对象是本景区/本场馆、用途是客流调度或沉浸式体验),而不是只写"系统开发"。
  • 坑二:收入口径混在一起。如果文旅业务收入没有单独可拆的核算口径,就难证明"这块业务有多大"。建议按业务线分开记账,哪怕只是辅助账。
  • 坑三:把"技术先进"当成申报理由。文旅资金的评审逻辑是场景价值与示范效应(服务了多少游客、带动了什么消费),不是技术指标有多高。把技术优势翻译成"场景效果",是这类申报里最需要提前准备的一件事。

三、两类可以顺手报的"叠加拿钱"

项目补助类

按实际投入比例支持。注意同一份投入在不同事由下比例可能差很多(技术应用与研发营销口径不同)

认定即奖类

拿到试点、示范、基地类称号后,对应地方载体奖励,属于"拿到就走"

金融工具类

有贷款的话看贴息;注意各级贴息加总有硬封顶

一个判断小技巧:如果这个文旅项目是你自己投资建设、自己运营的(比如你做了一个沉浸式体验馆),那它更像"项目补助";如果是给景区/政府做的系统或内容,你更该关注的是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软件产品评估这类把业务性质写清楚的配套动作,同时用"文旅场景"去争取文旅口的示范类认定。

说明:本文为政策结构梳理,文中门槛、比例与时间为公开口径的量级示意,具体以各级当年度申报通知原文为准;区级政策每年调整,申报前务必核对最新通知。本文不构成申报建议。

常见问题

与本文主题相关
1 智慧旅游场景遴选,科技企业怎么参与?
两个方向。一是文化和旅游部"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主体可以是文旅领域企事业单位,要求有清晰的应用场景、近 3 年无违法违规,且单个试点只聚焦 1 个核心方向(AI 辅助创作、智慧文旅服务、遗产保护、新业态培育、智慧监管)。名额极稀缺——每个省份只有 3 个推荐名额。二是省级的智慧旅游与文旅科技场景,例如江苏智慧旅游方案提出的 AI+文旅方向。参与路径一般是"由属地文旅部门推荐",所以早一步和属地主管部门沟通,比赶截止日更关键。
2 主营不在统计分类里,还有别的路可以走吗?
有,但要换个思路:不申报"文体旅主体"类政策,而是给文体旅项目做配套——比如给景区做智慧化系统、给场馆做数字化改造、给内容公司做 AIGC 工具。这类可以通过文化和科技融合方向的通道(如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或者干脆走工信、研发、技改等与你主营对应的业务线。硬套一个不对表的业态,材料在第一关就会被退回。
3 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为什么说"最像高企"?
因为它的单体类硬指标与科技口高度同构:科技支撑相关产品收入 ≥总收入 50%;采用新技术开发的新业态或新业务占业务种类或数量 ≥10%;研发费与购买技术服务费之和占同期销售收入 ≥3%;近 3 年科技成果转化 ≥3 项且被 10 家以上文化企事业单位采用;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职工总数 ≥50%。依据是《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高〔2018〕72 号,由科技部、中宣部、中央网信办、文旅部、广电总局五部门联合推进。但要提醒一句:它的"本科以上 ≥50%"与高企的"科技人员占比 ≥10%"不是同一件事,它的 3% 与高企按规模分档的 3% / 4% / 5% 也不是同一套,不要混算。
4 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省文旅厅、市文广旅局各管哪一块?
按业务归属分:文化——文化和旅游部(示范园区 / 基地、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网络微短剧等)、省委宣传部与省文旅厅、市文广旅局;体育——国家体育总局与省、市体育局(体育产业基地、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体育名录库);旅游——文旅部与省、市文旅部门(旅游产业发展基金、文旅贷款贴息、旅游休闲街区等);财政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下达(例如省级文体旅提振消费政策就是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文旅厅+省体育局五部门联合出台)。查政策要先找对主管部门,找错了部门往往连通知都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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