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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性门槛条件
以下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的基本条件与负面清单,任意一项不满足即不予推荐。数据口径依据《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1号)。
门槛判定,不计入评分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优惠营收门槛(≥1亿元);若主营业务收入未达最低标准,则考察替代条件「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10%」——两者满足其一即可。
1.1 主营业务收入硬性门槛
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主营业务收入为准。注意官方口径是「主营业务收入」,与「营业收入」不完全等价。
万元
门槛:非高企 ≥20,000万元 | 高企 ≥10,000万元
替代条件: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10%(自动判定)
替代条件: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10%(自动判定)
1.2 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硬性门槛
企业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经费支出,以 107-1 表数据为准。
万元
门槛:≥800 万元
1.3 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硬性门槛
企业用于技术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原值,含研发设备、测试设备、中试设备等。
万元
门槛:≥800 万元
1.4 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硬性门槛
企业全职从事 R&D 活动的人员,以 107-1 表人员数据为准,需缴纳社保且以研发为主业。
人
门槛:≥50 人
1.5 企业技术中心初评得分硬性门槛
按《评价指标体系》19 项指标计算。苏州市级要求初评得分 ≥60 分,江苏省级要求 ≥65 分。本项由本工具自动计算。
分
门槛:市级 ≥60 分 | 省级 ≥65 分(本项由系统自动计算)
1.6 负面清单核查一票否决
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不存在下列情形(依据《管理办法》)。任一项选「存在」即不符合申报条件。
① 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② 被有关部门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③ 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创新投入
反映企业在研发活动中的资源投入力度,共 5 项指标,满分 36 分,是四个一级指标中权重最高的一项。
满分36分 · 权重最高本工具采用官方《评价指标体系》的分段线性插值计分规则:指标数值达到基本要求得权重 60%,达到满分要求得权重 100%,处于两者之间线性折算,低于基本要求按比例折算。
2.1 研发人员人均研发经费支出8分
研发经费支出 ÷ 研发人员数。基本要求 ≥5 万元,满分要求 40 万元。
万元/人
基本要求 ≥5(得 4.8 分) | 满分要求 40(得 8 分)
预估得分:0 / 8
2.2 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13分
研发经费支出 ÷ 主营业务收入 × 100%。本项需乘以行业系数后计分(系数按您在首页选择的行业自动带入)。
%
基本要求 ≥3%(得 7.8 分) | 满分要求 6%(得 13 分)
预估得分:0 / 13
2.3 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重7分
研发人员数 ÷ 企业职工总数 × 100%。研发人员指全职从事 R&D 活动的人员。
%
基本要求 ≥3%(得 4.2 分) | 满分要求 20%(得 7 分)
预估得分:0 / 7
2.4 技术中心拥有的高级专家和博士人数4分
技术中心在职的高级职称专家与博士人数合计。基本要求 ≥5 人,满分要求 10 人。
人
基本要求 ≥5(得 2.4 分) | 满分要求 10(得 4 分)
预估得分:0 / 4
2.5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聘专家人月数4分
外聘专家(含高校、院所、合作单位专家)在技术中心累计工作的人月数。基本要求 ≥15 人月,满分要求 35 人月。
人月
基本要求 ≥15(得 2.4 分) | 满分要求 35(得 4 分)
预估得分:0 / 4
创新条件
反映企业的技术创新基础积累与平台条件,共 7 项指标,满分 25 分。
满分25分3.1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专利数2分
发明 + 实用新型 + 外观设计的有效专利总数。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查询结果为准。
件
基本要求 ≥10(得 1.2 分) | 满分要求 50(得 2 分)
预估得分:0 / 2
3.2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4分
有效发明专利数量。基本要求 ≥2 件,满分要求 15 件。
件
基本要求 ≥2(得 2.4 分) | 满分要求 15(得 4 分)
预估得分:0 / 4
3.3 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4分
上年度企业立项并实际开展的研发项目总数。基本要求 ≥10 项,满分要求 25 项。
项
基本要求 ≥10(得 2.4 分) | 满分要求 25(得 4 分)
预估得分:0 / 4
3.4 研发周期三年以上的项目数占比4分
研发周期三年以上的项目数 ÷ 全部研发项目数 × 100%。基本要求 ≥10%,满分要求 20%。
%
基本要求 ≥10(得 2.4 分) | 满分要求 20(得 4 分)
预估得分:0 / 4
3.5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5分
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与门槛项 1.3 同一口径,但本项参与评分)。基本要求 ≥1000 万元,满分要求 2500 万元。
万元
基本要求 ≥1000(得 3 分) | 满分要求 2500(得 5 分)
预估得分:0 / 5
3.6 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数3分
企业获国家级研发平台数,每个加 2 分;获江苏省级研发平台数,每个加 1 分;本项上限 3 分。
个(国家级)
个(省级)
国家级每个 +2 分 | 省级每个 +1 分 | 上限 3 分
预估得分:0 / 3
3.7 通过认证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3分
通过国家(国际组织)、省认证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量。基本要求 ≥1 个,满分要求 2 个。
个
基本要求 ≥1(得 1.8 分) | 满分要求 2(得 3 分)
预估得分:0 / 3
创新绩效
反映企业技术创新的产出效果,共 6 项指标,满分 39 分,是四个一级指标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满分39分 · 分值最高官方口径为「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而非授权数;标准认定口径为「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数」。
4.1 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4分
上年度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的专利申请总数(含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基本要求 ≥2 件,满分要求 8 件。
件
基本要求 ≥2(得 2.4 分) | 满分要求 8(得 4 分)
预估得分:0 / 4
4.2 当年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5分
上年度被正式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基本要求 ≥1 件,满分要求 4 件。
件
基本要求 ≥1(得 3 分) | 满分要求 4(得 5 分)
预估得分:0 / 5
4.3 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标准数3分
近三年主持或参加制定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数量合计(主持与参加均计入)。基本要求 ≥1 项,满分要求 3 项。
项
基本要求 ≥1(得 1.8 分) | 满分要求 3(得 3 分)
预估得分:0 / 3
4.4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11分
新产品销售收入 ÷ 主营业务收入 × 100%(新产品指近三年研发完成并投产的产品)。本项需乘以行业系数后计分。
%
基本要求 ≥20%(得 6.6 分) | 满分要求 40%(得 11 分)
预估得分:0 / 11
4.5 新产品销售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11分
新产品销售利润 ÷ 利润总额 × 100%。本项需乘以行业系数后计分。官方对该项设有特殊规则,请先如实选择利润总额情况。
上年度企业利润总额
%
基本要求 ≥15%(得 6.6 分) | 满分要求 35%(得 11 分)
预估得分:0 / 11
4.6 销售利润率5分
利润总额 ÷ 主营业务收入 × 100%。基本要求 ≥2%,满分要求 10%(利润总额 ≤0 时本项为 0 分)。
%
基本要求 ≥2(得 3 分) | 满分要求 10(得 5 分)
预估得分:0 / 5
加分项
官方《评价指标体系》加分项仅一项,上限 2 分。分值虽小,在临界分数时可能起到关键作用。
上限2分 · 额外加分5.1 获国家和省科技奖励项目数上限2分
企业作为主要完成单位、或企业员工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奖:获国家科技奖励,每项加 2 分;获江苏省科技奖励,每项加 1 分。
项(国家)
项(省级)
国家每项 +2 分 | 江苏省每项 +1 分 | 本项上限 2 分
预估得分:0 / 2
0
初评预估得分 / 102
待评估
硬性门槛条件核查情况
以下各项为申报的基本条件与负面清单,须全部满足方可进入推荐环节。
各一级指标得分明细
满分构成:创新投入 36 + 创新条件 25 + 创新绩效 39 = 指标 100 分,另设加分项 2 分,合计上限 102 分。
⚠️ 优先改进项(Top 3)
按「距满分要求的差距 × 权重」排序,列出最值得优先投入的 3 项指标。
📅 申报准备时间规划建议
基于评估结果给出的参考节奏,具体批次时间请以当年各地工信部门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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