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科技金融 · 新每创科技服务团队

科技创新债券与投贷联动:不抵押、不稀释,科技企业另外两条融资通道

前面几篇讲的是「怎么把已有的东西变现」。这篇讲两条不太一样、也更容易被忽略的通道:一条是发债——不抵押、不稀释,但要够主体资格;一条是投贷联动——不抵押、不稀释,但要有人先投你。两条路子解决的问题不同,门槛也不同。

先给结论

  • 两条通道解决的问题不一样:科技创新债券解决的是「钱从哪来」——大额、长期、不稀释股权;投贷联动解决的是「银行为什么敢贷给你」——先把股权融资拉进来,银行的授信才跟得上。
  • 科技创新债券有三类发行主体: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机构(含私募股权与创业投资机构)。
  • 「科技型企业」有五条认定路径,符合其一即可——其中一条和资质有关、一条和专利或著作权数量有关。
  • 地方会给贴息:江苏对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按发行利率超过参照 LPR 减 100 个基点的那部分,由省财政给予发行主体不超过 50% 的贴息,单只债券贴息期限最长 2 年。
  • 投贷联动不是「银行给你投钱」。它是信贷投放与集团内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结合,由投资收益抵补信贷风险——出钱做股权的那一方,是银行的集团子公司或外部机构,不是信贷部门。

一、两条通道,两条不同的拦路虎

科技创新债券投贷联动
解决什么拿到大额、长期的债务资金让银行愿意授信
要不要抵押不看押品,看主体资格和信用不主要看押品,看有没有人先投你
会不会稀释股权不稀释会——已经发生了股权投资
主要卡点主体资格、评级、承销与信息披露先得有股权投资方愿意进来
拿钱方式发行债券募集资金股权融资 + 银行授信两笔

一句话区分:科技创新债券是「你自己够硬就能发」,投贷联动是「得有人先替你说话,银行才敢跟」。前者是主体资格问题,后者是信任结构问题。

二、科技创新债券:三类主体、五条认定路径

2025 年 5 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2025〕第 8 号,明确三类机构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从「丰富产品体系」和「完善配套支持机制」两方面提出了 13 条举措。三类主体是:

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官方口径)
① 金融机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通过贷款、股权、债券、基金投资、资本中介服务等多种途径,专项支持科技创新领域业务
② 科技型企业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产品设计、研发投入、项目建设、运营、并购等
③ 股权投资机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扩募等

对多数科技企业来说,要问的是第二类——我算不算「科技型企业」。公告配套的适用口径给了五条路径,符合其一即可:

#认定路径一句话理解
①至少具备一项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创新称号(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小巨人」、创新型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看资质
②属于科技贷款支持范围内的企业(如「科技创新再贷款」「创新积分制」白名单等支持的企业)看名单
③科创板、创业板等上市的科技类公司看上市板块
④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 30 项以上,或者为具有 50 项以上著作权的软件行业企业看知识产权数量
⑤不符合以上情形,但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型企业兜底

另外有一条对集团型企业很实用的安排:科技型企业也可通过母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支持该公司发展,募集资金至少 50% 用于该科技型企业。

第 ④ 条值得单独看一眼。「发明专利 30 项以上」或「著作权 50 项以上」——这是站内第一次出现用知识产权数量直接卡融资资格的门槛。它和质押融资那条线的逻辑正好互为补充:质押融资是把几件专利当押品,债券路径是把专利数量当资格证明。同一种资产,在两条线上以两种方式被认账。

三、地方怎么补:江苏的贴息口径

国家开了口子,地方接着补成本。江苏省的科技创新债券贴息政策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几条:

  • 发行场所: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第 8 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注册发行。
  • 主体属地:发行主体为科技型企业或股权投资机构,且发行主体注册地和募投项目均位于江苏省内。
  • 贴息口径:对债券发行利率超过发行定价时参照的 LPR 减 100 个基点(BPs)的那部分,省财政给予发行主体不超过 50% 的贴息。
  • 有增信的:增信费率(担保费率)与发行利率合并计算。
  • 贴息期限:单只债券贴息期限最长 2 年(730 天)。
  • 可贴息规模:募集资金中明确且直接用于科技创新项目(企业)增量投入的部分;用于归还债务的部分不纳入。

最后一条是实务上最容易踩的:「用于归还债务的部分不纳入」。如果一笔科创债的募集资金有相当比例是去置换旧债,那部分是不计入可贴息规模的。筹划发行方案时,募集资金的用途划分要提前想清楚——事后再拆已经来不及。

四、投贷联动:不是「银行给你投钱」

投贷联动的官方定义,出自银监会、科技部、人民银行《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 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信贷投放与本集团设立的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股权投资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相关制度安排,由投资收益抵补信贷风险,实现科创企业信贷风险和收益的匹配。

拆开这句话,三个要点:

出股权的是「集团子公司」

不是信贷部门。银行受资本与业务约束,不能拿存款直接去做股权投资;出股权的是集团内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或外部投资机构。

逻辑是「以投资收益抵补信贷风险」

债权本身是低收益的,股权投资的高收益用来覆盖前面那笔贷款的潜在损失——这是整个模式的算账基础。

企业拿到的是「两笔钱」

一笔股权融资、一笔银行授信。前者是后者的前提,两者不是一回事。

江苏在这条线上的做法,是把「股」做成了一种更轻的形态——认股权。

2023 年 8 月,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在江苏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认股权综合服务试点。此后江苏金融机构与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合作,在「小股权 + 大债权」的投贷联动模式基础上持续探索。所谓认股权,是企业通过协议约定给予外部机构的选择权——在未来某一时期,外部机构可行使该选择权,认购企业一定数量或金额的股权。

「贷款 + 认股权」的结构是:银行发放贷款的同时,与企业及其股东签署协议,取得在特定条件下认购企业股权的选择权。企业当期拿到的是债,没有被立即稀释;银行获得的是一个未来的入口。这既保住了企业的当期融资需求,也给银行留了一个分享成长收益的通道。

公开披露的运行数据可以说明这条线已经跑起来了:截至 2025 年 8 月末,江苏省内已有 9 家农商银行签约落地 17 笔「贷款 + 认股权」登记业务;另有 7 家农商银行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完成 13 笔业务规范化备案,占该中心同期认股权备案总量的 65%。

五、三个容易误解的点

误解实际情况
「科创债是债券版的科技贷款」不是。它是公开发行、要评级、要披露的债券,门槛在主体资格与信息披露能力,流程与银行贷款完全不同。
「投贷联动就是银行给我投资」不是。出股权的是银行集团内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或外部投资机构,而且往往是先有股权投资、银行信贷才跟进,顺序不能倒。
「认股权就是给了我股权」不是。认股权是未来的选择权,当期股权没有被稀释;行权时通常由指定第三方按约定价格认购。

延伸阅读

本文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第 8 号《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及其配套适用口径、江苏省科技创新债券贴息政策实施方案(试行)、中国证监会关于在江苏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认股权综合服务试点的批复、银监会与科技部与人民银行《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 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江苏农商银行系统与江苏股权交易中心「贷款 + 认股权」业务的公开披露整理。贴息比例、期限与可贴息规模的认定以主管部门当期口径为准;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具体条件与信息披露要求以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自律组织规则为准。本文不构成融资或发行建议。

常见问题

与本文主题相关
1 科技创新债券有哪些主体可以发行?科技型企业要满足什么条件?
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第 8 号,三类机构可发行:① 金融机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② 科技型企业;③ 股权投资机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科技型企业的募集资金可用于产品设计、研发投入、项目建设、运营、并购等。要问「我算不算科技型企业」,公告配套的适用口径给了五条路径,符合其一即可:① 至少具备一项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创新称号(高企、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小巨人」、创新型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② 属于科技贷款支持范围内的企业(科技创新再贷款、创新积分制白名单等);③ 科创板、创业板等上市的科技类公司;④ 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合计 30 项以上,或具有 50 项以上著作权的软件行业企业;⑤ 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科技型企业。另外,科技型企业也可通过母公司发行,募集资金至少 50% 用于该科技型企业。
2 江苏对科技创新债券有没有贴息?贴的是哪一部分?
有。江苏省科技创新债券贴息政策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第 8 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注册发行;发行主体为科技型企业或股权投资机构,且发行主体注册地和募投项目均位于江苏省内。贴息口径是:对债券发行利率超过发行定价时参照的 LPR 减 100 个基点(BPs)的那部分,省财政给予发行主体不超过 50% 的贴息;有外部增信的,增信费率(担保费率)与发行利率合并计算;单只债券贴息期限最长 2 年(730 天)。🔴 最容易被忽略的一条是可贴息规模的认定:只有募集资金中明确且直接用于科技创新项目(企业)增量投入的部分可以纳入,用于归还债务的部分不纳入。如果一笔科创债的募集资金有相当比例是去置换旧债,那部分是不计入的——筹划发行方案时,募集资金的用途划分要提前想清楚,事后再拆来不及。
3 投贷联动是不是就是银行给企业投资?
不是。投贷联动的官方定义(出自银监会、科技部、人民银行《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 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信贷投放与本集团设立的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股权投资相结合,通过相关制度安排,由投资收益抵补信贷风险,实现科创企业信贷风险和收益的匹配。三个要点:① 出股权的不是信贷部门,而是银行集团内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或外部投资机构——银行受资本与业务约束,不能拿存款直接做股权投资;② 逻辑是以投资收益抵补信贷风险——债权本身收益低,股权投资的高收益用来覆盖前面那笔贷款的潜在损失,这是整个模式的算账基础;③ 企业拿到的是两笔钱,一笔股权融资、一笔银行授信,而且往往是先有股权投资、银行信贷才跟进,顺序不能倒。
4 什么是「贷款 + 认股权」?企业会被稀释吗?
当期不会被稀释。「贷款 + 认股权」是投贷联动在江苏的一种落地形态。2023 年 8 月,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在江苏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认股权综合服务试点;此后江苏金融机构与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合作,在「小股权 + 大债权」投贷联动模式基础上持续探索。认股权的定义是:企业通过协议约定给予外部机构的选择权——在未来某一时期,外部机构可行使该选择权,认购企业一定数量或金额的股权。结构是:银行发放贷款的同时,与企业及其股东签署协议,取得在特定条件下认购企业股权的选择权。所以企业当期拿到的是债,股权没有被立即稀释;银行获得的是一个未来的入口,兼顾了「保当期融资需求」和「分享成长收益」两件事。要分清的是:认股权是未来的选择权,不是当下的股权;行权时通常由银行指定第三方投资机构按约定价格认购。公开数据显示这条线已经在跑:截至 2025 年 8 月末,江苏省内已有 9 家农商银行签约落地 17 笔「贷款 + 认股权」登记业务。

相关文章推荐

同主题精选
科技金融 2026-09-24

江苏科创保:普惠方案 5000 元保费对应 160 万保障,政策性科技保险怎么投保

科技保险这条线过去有个尴尬:产品是商业化的,保费不便宜,企业又算不清「出事概率低、要不要买」。2026 年 5 月江苏落地的「江苏科创保」把这道题改了——省财政直接补贴一半保费、企业免申即享,普惠方案 5000 元保费对应 160 万元核心风险保障。这篇讲清它保什么、补多少、谁能投、以及补贴额度用完即止这件事。

阅读全文
科技金融 2026-09-19

2026 年贷款贴息政策调整:中央与江苏的六处变化

2026 年是贷款贴息政策的调整年。中央层面扩了领域、提了上限、加了经办银行;江苏层面扩了贴息范围、下调了封顶、明确了一条新的不重复规则。六处变化里有两处直接影响你今年能拿多少,有一处会直接决定你还能不能报。逐条对照。

阅读全文
科技金融 2026-09-19

一笔贷款,六条业务线:贴息归属横向对照

同一笔设备购置贷款,可能同时被六条业务线看见:技改口的本金是"用于设备购置的部分",科技口看科技创新类贷款,文旅口看流动资金与项目贷款,体育口看体育产业,服务业口看消费领域,外贸口看的是收汇额。六条线各有各的本金口径、比例、上限与通道。本文做一张横向对照表,并讲清跨线归属的四条官方规则。

阅读全文
文章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