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选派工作已经启动。这是省委人才办、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三部门)联合开展的一项工作,一句话概括:鼓励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到江苏企业兼任"科技副总",帮企业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人才培养。
先把两个时间点记牢:
- 线上申报截止:2026 年 10 月 27 日 17:00
- 纸质材料截止:2026 年 10 月 30 日 17:00
线上在"技联在线网站 → 科技副总专区"(https://jlzx.jspc.org.cn/)提交;纸质材料一式四份,报合作企业所在地科技局。
一、先纠正一个常见误区:申报主体是企业吗?
不是。科技副总选派的申报主体是合作企业——这一点和很多人想的不一样,也和"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主体是高校院所项目负责人)不同。通知原文写明:"以合作企业为申报主体,向合作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
也就是说,这件事表面上是"选一个高校老师到企业兼职",但真正牵头跑申报、盖章、递材料的是企业。企业不是配合方,是主申报人。
二、三方资格条件,一张表对齐
选派涉及科技人才、派出单位、合作企业三方,每一方都有硬条件,缺一个都报不成。
| 对象 | 关键条件 |
|---|---|
| 科技人才 | 国内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参加工作满两年以上;原则上应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适量选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的优秀人才);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 |
| 派出单位 | 国内高校院所(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央属/部属/省属院所、中科院系统研究院所等);人才所在学科应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或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等 |
| 合作企业 | 江苏境内注册(不含科技人才及所在高校院所创办、入股的企业);成立满两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资质之一(见下) |
合作企业的"资质之一",是这十几类
通知列出的资质名单比一般印象更长,只要占其一即可:
- 企业资质类:省级以上认定的创新型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软件企业等;
- 平台资质类:省级以上认定的企业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
注意,这里是"或"的关系,不是"且"。已经有高企、科小、专精特新牌子的企业,基本都已经在射程内。
三、那条最容易被忽略的硬约束:合作协议书 + 服务报酬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申报截止日,科技人才、派出单位、合作企业三方要已签订《合作协议书》。
并且:科技人才已受聘合作企业,受聘期限不少于两年,服务报酬不少于 12 万元。
这里有一个专门说明,值得单独拎出来:如果三方同时签订了"五技合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且合同金额 ≥ 30 万元,那么服务报酬允许约定包含在"五技合同"的合作经费当中——也就是说,不用在合作协议之外再单算一笔 12 万的报酬。
换句话说,12 万是"服务报酬"这条线的门槛,30 万是"五技合同"这条线的门槛,两者是"二选一"的满足方式:要么单独约定 12 万报酬,要么用一份 ≥30 万的五技合同把报酬包进去。
四、三条排他限制,务必先自查
这是今年通知里最需要提前核清楚的部分,一旦撞线,材料再齐也报不成:
- 同一科技人才限报一家合作企业,同一合作企业限报一名科技人才。
- 2024 年和 2025 年已获批科技副总的科技人才及合作企业,不得申报。——这一条是硬性的"已有者退场",不是"优先给新人",是"直接不能报"。
- 合作企业不得是科技人才及其所在高校院所创办、入股的企业。
五、支持政策:企业真正能落袋的是什么
入选的科技副总属省级科技人才,由省三部门联合颁发入选证书。对企业而言,最实的三条是:
- 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立项支持:科技副总在合作企业兼职期间,签订"五技合同"且合作企业累计投入高校院所 30 万元以上合作经费的,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立项支持。
- 享受各地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入选者属省级科技人才,享受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和各项支持举措。
- 不占名额:入选的科技副总,不占合作企业其它类别科技项目申报名额。
对人才本人还有一条值得转告给高校老师:兼职期间人事及工资关系保留在派出单位,享有派出单位在职人员同等权利;兼职期满考核合格的,视同完成派出单位相关工作量。
六、两步申报流程
信用承诺制:科技人才、派出单位、合作企业三方都要承诺材料真实、有效、合法。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这不是一句套话,是记入档案的。
七、苏州工业园区企业,问这两个电话
园区企业申报咨询:
- 园区企服中心:0512-67068000、69837661
- 园区科创委:0512-66681662
时间窗口其实不宽——从通知发布(9 月 23 日)到线上截止(10 月 27 日)只有一个月出头,而且中间还隔着签《合作协议书》这个前置动作。如果你企业已经具备资质、手里也有合适的高校老师,建议现在就开始把协议和材料往前赶,别拖到截止前才发现协议没签齐。
政策依据:《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选派工作的通知》(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026年9月23日);《江苏省科技副总选派工作实施办法》。文中时间节点与条件均以通知原文为准,申报请以官方最新口径为准。本文不构成申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