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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昆承英才能和苏州市级人才计划一起报吗:三条排他规则先自查

人才计划的排他规则,往往是材料都准备完了才被发现的那一条。昆承英才的通知在"其它事项"里集中写了三条限制——跨区县的、重复申报的、申报次数上限的。这三条任意中一条,前面所有准备都归零。这篇把它们逐条摊开。

先给结论

  • 🔴 规则一(最硬):已获得苏州所辖各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本项目。换句话说,拿过苏州其他区县同类人才计划的,报不了常熟本级;拿过苏州市以外人才项目资助的,应在申报书中如实说明。
  • 🔴 规则二:已获得常熟本市创业类人才项目资助的人才和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已获本市创新类资助后再创办新企业的,须待创新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申报,且申报项目不能与创新项目相同。
  • 🔴 规则三(次数上限):同一创业项目累计申报次数不能超过 3 次,创新项目不能超过 2 次。
  • 各级人才计划之间是"就高不重复",不是简单叠加;但配套奖励另有一套规则,两者不要混。

一、先分清"叠加"和"重复申报"

问"能不能一起报",其实在问两件不同的事:

  • 能不能申报?——这是准入问题,由排他规则管。答"不能",后面都不用谈。
  • 拿了之后能不能都享受?——这是兑现问题,由"就高不重复"原则管。

很多人把这两个问题混在一起,结论就会错。真正要按顺序做的,是先过准入这一关,再谈兑现怎么算。

二、规则一:拿过苏州其他区县同类资助的,报不了常熟本级

这一条是三条里最需要提前核的,因为它的影响面最大。原文表述是:已获得苏州所辖各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本项目。

它的边界要说清:

情形能不能报常熟昆承英才
已获苏州所辖各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不能
已获苏州市级人才计划资助按上述规则属于"苏州所辖"范围,需按通知口径核对,不能想当然
已获苏州市以外(含外省、其他国家人才工程)资助可以报,但应在申报书中如实说明
未获任何人才计划资助不受此条限制

实操建议:这一条最容易"踩空"的场景,是把人才在别处已经拿过的资助当成"荣誉"而不是"资助"来理解。凡是已获资助的,都要先列出来逐条核对——而不是凭印象判断"应该不算"。

三、规则二:同一笔资助不能重复拿

第二条管的是"已经在常熟拿过"的情况,分两种:

已获什么再申报的条件
已获本市创业类人才项目资助不得重复申报
已获本市创新类人才项目资助,现创办新企业须待其创新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申报,且申报项目不能与创新项目相同

还有一个例外通道值得记:已获"昆承英才"资助的创新创业人才不得重复申报,但可以作为团队成员申报"双创"团队。也就是说,如果你在"创业领军"这条路上已经拿过,换个身份进入团队通道是被允许的。

为什么"验收合格"是个硬条件:这一条把前后两个项目绑在了一起——创新项目没走完,新办的创业企业就还不能申报。做规划时,前一个项目的验收节点,实际就是后一个项目的申报起点。

四、规则三:申报次数有上限

第三条最容易被忽略,因为它限制的不是"能不能",而是"还能报几次"。

  • 同一创业项目:累计申报次数不能超过 3 次。
  • 创新项目:累计申报次数不能超过 2 次。

这条的实际提醒是:每一次提交都算一次机会。材料不完整、条件没对齐就递上去,不是"练手",而是消耗配额。通知里另有一条与之呼应的规定——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再予以材料增补。

和"补差"机制一起看:先申报后落户、以及立项后再申报补差,这些都不是"第 4 次申报"。次数上限针对的是同一项目的重复申报,不是通道之间的正常流转。两者的界限,建议在申报前向经办部门确认一次。

五、和上级计划的关系:就高不重复,配套另算

各级人才计划之间的关系,通知与细则的口径是一致的:同时列入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江苏省"双创计划"、苏州市级领军人才计划、"昆承英才"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等各级计划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政策。

但"配套奖励"是另一套逻辑,不要混进来:

项目口径
自主申报并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 A 类按资助额度 1:1 配套奖励
自主申报并入选江苏省"双创计划"按资助额度 1:0.5 配套奖励
引才企业(培养入选国家级 A 类长期创新类)50 万元引才奖励
引才企业(国家级 B 类创新领军人才)30 万元引才奖励

注意这几个数出自细则文本,且"配套"针对的是自主申报并入选的情形——不是"引进了已入选的人才"就能拿。

两句话区分清楚:人才本人享受的是"就高不重复";引才企业拿的是"配套奖励 / 引才奖励"。前者是同一笔资助择高,后者是额外奖励,两者并行不冲突。

六、下一步

三条规则自查的顺序建议这样排:

  • ① 先核规则一——把团队成员已经拿过的各级人才资助列一遍,重点看有没有苏州所辖范围内的。这一条不过,后面都是空转。
  • ② 再核规则二——在常熟是否已获资助;创业类拿过的不能再报,创新类拿过的要等验收。
  • ③ 最后算规则三——这次是第几次申报,配额还剩多少。

三条都过了,再回到门槛与通道:基本条件见四类申报对象怎么选,两条通道的差别见常熟昆承英才的两条路,资助构成见钱怎么给。

还有一条贯穿性的纪律要记住: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应守法守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且近 3 年无重大失信行为和不良记录。对弄虚作假的——尤其是申报人学历、经历、企业团队成员等核心要素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及立项资格、记入诚信档案、5 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

政策依据:《关于组织申报 2026 年度第二批常熟市"昆承英才"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通知》(常科合〔2026〕8 号);《常熟市"昆承英才"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常政办发〔2020〕134 号)。其中排他规则、申报次数上限与配套奖励口径为通知与细则文本口径,具体认定请以常熟市科学技术局及当年通知要求为准。本文不构成申报建议。

常见问题

与本文主题相关
1 常熟昆承英才和苏州其他区县的人才计划能同时申报吗?
不能。通知明确:已获得苏州所辖各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本项目。获得苏州市以外人才项目资助的,应在申报书中如实说明。
此外,已获常熟本市创业类人才项目资助的人才和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已获本市创新类资助后创办新企业的,需待创新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申报,且申报项目不能与创新项目相同。已获"昆承英才"资助的人才不得重复申报,但可以作为团队成员申报"双创"团队。
2 常熟昆承英才的申报次数有限制吗?
有。同一创业项目累计申报次数不能超过 3 次,创新项目不能超过 2 次。另外通知规定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再予以材料增补——所以每一次提交都要算作一次机会,材料不完整、条件没对齐就递上去不是"练手",而是消耗配额。
3 常熟昆承英才和上级人才计划的配套奖励是怎么算的?
各级人才计划之间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政策——同时列入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江苏省"双创计划"、苏州市级领军人才计划、"昆承英才"计划的,不简单叠加。
配套奖励另算:自主申报并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 A 类的,按资助额度 1:1 配套;入选江苏省"双创计划"的,按 1:0.5 配套。引才企业方面,培养入选国家级 A 类(长期创新类)专家的给 50 万元引才奖励、B 类创新领军人才给 30 万元。注意"配套"针对的是自主申报并入选的情形。
4 常熟昆承英才分几类申报对象?
四类:①"双创"团队(3 人以上、一般具博士学位、可稳定合作 3 年以上);②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已创办企业、本人为主要创办人);③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被常熟企业全职引进的研发/管理人才);④重点引才专项(海外人才创新类/创业类、科技招商,采用先申报后落户方式)。分界线是企业"有没有已经在常熟注册"——已注册的走"先落户后申报",未注册的走"先申报后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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