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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副总和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两套门槛,一条协同路径

江苏省科技副总与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是两条经常被一起提到的通道,但它们不是一回事:前者的申报主体是科技人才,后者的申报主体是高校院所的项目负责人,企业在这两件事里都是配合方。而且都有双向门槛——科技副总要求合作企业具备九类资质之一且不含微型企业,人才原则上要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参加工作满 2 年;省产学研合作项目则卡在「累计投入 30 万元以上」这条线上。本文把两套门槛与它们之间的协同关系讲清楚。

在江苏做产学研合作,有两件事会被反复提到:科技副总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

它们经常被一起说,但不是一回事。最需要先纠正的一点是:这两件事的申报主体都不是企业。科技副总的申报主体是科技人才(由派出单位推荐),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申报主体是高校院所的项目负责人。企业在这两件事里都是配合方。

这篇把两套门槛和它们之间的协同关系讲清楚。

一、科技副总:省三部门联合选派

制度依据是《江苏省科技副总选派工作实施办法》(苏科规范〔2024〕1 号),2024 年 9 月 8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9 年 9 月 7 日。这项工作是省委人才办、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三部门)联合开展,地方人才、科技主管部门承担本地区实施管理的具体工作。

它的基本设计是: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选派科技人才到江苏省内企业兼任科技副总,帮助企业协同解决技术研发、平台建设、人才培养、交流合作等方面的创新发展难题。

最关键的一条:科技副总选派后须在合作企业服务不少于 2 年,每年累计到企业现场服务的时间以及在合作企业的职责,在聘用合同中予以约定。这不是挂个名,是有服务时长要求的。

二、企业要满足什么:九类资质之一,且不含微型企业

《实施办法》第六条对合作企业的规定是「须同时满足」五项条件:

条件 具体内容
注册与法人资格在江苏省境内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企业性质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的科技型企业,具有明确的岗位需求
经营状况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符合有关企业生产经营的法律法规要求
资质要求具有下列资质之一:省级(含)以上创新型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未来产业领域企业
排除情形不得为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创办或入股的企业

两个最容易踩的地方:

资质是硬门槛。九类资质里一个都没有的企业,不符合合作企业条件。所以「先拿一个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这类动作,有时候是为了打开后面的通道。

「不得为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创办或入股的企业」是一条排他条款。如果企业和这位老师之间存在股权关系(哪怕是老师所在高校的资产公司持股),这条路就走不通。这一条要在选人之前核清楚,事后没法补救。

另外,年度选派通知里还会进一步明确:合作企业不含微型企业。也就是说,除了九类资质,企业规模也有下限。

三、人才要满足什么

维度 要求
政治素质与作风学风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作风学风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0 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40 周岁(含)以下青年人才
专业方向聚焦「1650」现代产业体系和「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需求,能够依托派出单位优势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服务期限选派后须在合作企业服务不少于 2 年
派出单位国内高等学校、中央科研机构、部省属科研院所;申报人所属学科须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授予权,或为省级(含)以上重点学科(或重点专业)
年度通知细化参加工作应满 2 年以上;原则上应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适量选派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的优秀人才)

三方还要签《合作协议书》:受聘期限不少于 2 年、服务报酬不少于 12 万元。这里有一个很实用的灵活性——如果三方同时签订了「五技合同」,允许把服务报酬约定包含在「五技合同」的合作经费中。也就是说,这笔钱不需要另立名目,可以并在技术合同里。

四、八项支持政策里,企业最该看的是哪几条

《实施办法》列了八项支持政策,其中三条对企业有直接价值:

② 科技副总牵头申报「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符合条件的给予指导性计划立项支持。——这就是两条通道的接口:先有科技副总,再报省产学研项目,是一条被文件明确写出来的协同路径。

⑦ 科技副总任期内的合作企业,直接纳入江苏省科技创新券政策支持对象范围。——这是一项很实在的附带权益,「直接纳入」这四个字意味着不需要再单独申请资格。

⑥ 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副总申报省、市级人才工程项目;省外科技人才入选江苏省科技副总,申报省「双创计划」,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单列申报——对省外高校的老师,这是一条单独的通道。

此外还有:入选者属省级科技人才,享受各地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荣获省三部门通报表扬的,牵头申报相关省科技计划可不受推荐指标限制;派出期间保留人事及工资关系,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务、评聘职称;鼓励科技镇长团团员、技术经理人兼任科技副总。

五、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四类支持重点与五项申报条件

这项工作的申报通知是按年度发布的(2025 年度为苏科区成发〔2025〕181 号)。支持重点是四类

「双高协同」开展的合作项目——试点高新区企业委托结对高校开展的联合攻关;

科技副总实施的合作项目——入选科技副总在任期间与合作企业联合实施的合作项目;

产学研大会达成的合作项目——大会筹备及召开期间达成并备案的合作项目;

技术交易活动促成的合作项目——通过「成果(专利)拍卖季」「J-TOP 创新挑战季」等活动的合作项目。

再看申报条件,有五项,其中两条最容易卡人:

条件 要点
合同与登记合作双方已签订责权利明确的五技合同,并已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中完成合同认定登记
合同内容五技合同中已明确写明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单位
项目负责人应为对应的高校方负责人、或入选的科技副总、或大会备案项目的高校院所方负责人、或技术交易项目的技术输出方负责人
实质开展合作项目已实质性开展研发工作
投入门槛截止 11 月 30 日(申报截止日),合作企业已累计投入高校院所 30 万元以上(宿迁地区 20 万元以上)

三个容易忽略的细节:

申报主体是高校院所的项目负责人,向合作企业所在地科技局报送。企业是配合方,负责准备发票、到账凭证等投入证明。

排他要求:同一负责人限报 1 项、同一企业限报 1 项;2022 年(含)以来已立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累计投入」考核的是一个时点上的状态,不是「有没有签过一份 30 万的合同」。付款节奏要跟着申报节奏排——先定申报窗口,再倒推付款计划。

六、2026 大会备案:一个不能错过的窗口

第三条支持重点——「产学研大会达成的合作项目」——是时间窗口最紧的一条,值得单独说。

2026 江苏产学研合作对接大会的项目备案规则是:大会筹备及召开期间(2026 年 7 月 1 日–9 月 15 日)签订的五技合同,合同额 ≥30 万元,经大会筹备组遴选备案后,由省科技厅给予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立项支持。备案分两轮报送:第一轮截止 8 月 15 日、第二轮截止 9 月 15 日

材料包括:备案表、五技合同首页/金额页/最后盖章页,以及技术需求登记凭证——这项需要在江苏数字科技淘宝平台上发布技术需求并截图留存。合同签订时间必须落在上述区间内,错过就是一年。

下一步

把两条通道放在一起看,会发现一条清晰的协同路径:

企业先具备九类资质之一 → 选一位符合条件的高校老师 → 签三方《合作协议书》→ 同时签五技合同(服务报酬可并入合作经费)→ 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 实质开展研发并累计投入 → 由科技副总或高校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省产学研合作项目。

这条路径的每一步都有前置条件,顺序反了就要重来。如果你正在评估走这条路,可以先用产学研合作路径诊断器按你的企业情况排一遍——它会把你和高校的现状、投入规模、时间窗折进去,给出主路径与需要先补的那件事。关于合同类型与权利条款怎么定,见产学研合作有十条路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专利到底归谁

本文是「产学研合作」专题中的一篇。专题总入口《产学研合作怎么做:十条路径、三条权属规则与六条政策通道》把路径选择、权属规则与六条政策通道串成了一张地图,可按「你要解决的问题」直接对号入座。

常见问题

与本文主题相关
1 科技副总对合作企业有什么要求?
《江苏省科技副总选派工作实施办法》(苏科规范〔2024〕1 号)规定,合作企业须同时满足
① 在江苏省境内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
② 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的科技型企业,具有明确的岗位需求;
③ 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
具有下列资质之一:省级(含)以上创新型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未来产业领域企业;
不得为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创办或入股的企业
此外,年度选派通知还会进一步明确:合作企业不含微型企业,即除九类资质外,企业规模也有下限。第⑤条要在选人之前核清楚,事后无法补救。
2 科技副总的支持政策里,哪几条对企业最有用?
《江苏省科技副总选派工作实施办法》列了八项支持政策,其中三条对企业有直接价值:
② 科技副总牵头申报「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符合条件的给予指导性计划立项支持。这是两条通道的接口——先有科技副总,再报省产学研项目,是一条被文件明确写出来的协同路径。
⑦ 科技副总任期内的合作企业,直接纳入江苏省科技创新券政策支持对象范围。「直接纳入」意味着不需要再单独申请资格。
⑥ 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副总申报省、市级人才工程项目;省外科技人才入选江苏省科技副总,申报省「双创计划」,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单列申报。
其余几条主要针对人才本人:入选者属省级科技人才,享受各地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荣获省三部门通报表扬的,牵头申报相关省科技计划可不受推荐指标限制;派出期间保留人事及工资关系,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务、评聘职称。三方《合作协议书》还要求受聘期限不少于 2 年、服务报酬不少于 12 万元——如三方同时签订五技合同,允许把服务报酬约定包含在合作经费中。
3 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谁能申报?企业还是高校?
申报主体是高校院所的项目负责人,不是企业。
项目负责人应为:对应类别的高校方负责人(双高协同项目)、或入选的科技副总(科技副总实施的项目)、或高校院所方负责人(产学研大会达成的项目)、或技术输出方负责人(技术交易活动促成的项目)。项目参加人员原则上应为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院所及合作企业相关人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
报送方向是向合作企业所在地科技局申报。企业在其中是配合方,负责准备发票、到账凭证等投入证明材料。
排他要求:同一负责人限报 1 项、同一企业限报 1 项;2022 年(含)以来已立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 「累计投入 30 万元」这条线怎么算?
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申报条件之一是:截止 11 月 30 日(申报截止日),合作企业已累计投入高校院所 30 万元以上(宿迁地区合作企业 20 万元以上)。
三个关键词:
「累计」——不是单笔,是合作期间的全部投入之和;
「截至」——考核的是某个时点上的投入状态,而不是「有没有签过一份 30 万的合同」;
「投入高校院所」——以签订的五技合同为准,需要有发票、到账凭证等证明材料支撑。
所以付款节奏要跟着申报节奏排:先定申报窗口,再倒推付款计划,而不是签完合同慢慢付。另需注意,合作双方已签订的五技合同还须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中完成合同认定登记,且合同中要明确写明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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