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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133 个国家、三层费用结构,以及 5 年内可能全体失效的「中心打击」

马德里体系覆盖 133 个国家、117 个成员,能做到「一件申请、一种语言、一套费用、一个注册号」。但它有两条前置条件,有一个 5 年内可能让全部指定国同时失效的「中心打击」风险,还有一条 3 个月内的转型补救通道。本文把这三件事讲透。

做海外商标,第一个要做的判断不是「去哪些国家」,而是「用马德里体系,还是逐国直接申请」。这两个选择的风险结构完全不同——马德里更省事、在某些组合下更便宜,但它把一部分风险集中到了一个点上,这个点叫「中心打击」。

先把马德里是什么说清楚,再讲那三条必须先知道的规则。

一、马德里体系是什么

马德里体系是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管理的商标国际注册制度,目前覆盖 133 个国家、117 个成员(成员数少于国家数,是因为欧盟等区域性组织本身也是成员)。

它的核心价值可以用「四个一」概括:一件申请、一种语言、一套费用、一个注册号。你不需要逐个国家准备申请文件、逐国缴费、逐国跟踪,而是通过原属局把一件国际申请转交国际局,一次性指定你想要的缔约方。

📐 一个容易踩的表述误区

「马德里注册」拿到的是一件国际注册,不是一个「在 133 个国家都生效的世界商标」。

国际局做的主要是形式审查;每个被指定的缔约方仍会按自己的法律独立审查,可以驳回。所以最终你在各国获得的是「一件国际注册在该国的延伸保护」,保护范围和效力仍由该国法律决定。

二、两条前置条件,缺一不可

条件说明
申请人资格须为马德里体系成员国的国民,或者在该成员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中国申请人凭在中国境内的住所或营业所即可满足。
基础商标必须已经就同一商标取得国内申请或注册(即基础商标),国际注册依附于这件基础商标。也就是说,马德里不是绕过国内直接拿国际商标的捷径——正确顺序是国内先申请或先注册,再据此递交国际申请。

第二条特别值得注意。很多企业以为「先做国际注册、国内以后再补」,这在马德里体系下走不通:没有基础商标,国际申请无从提起。

另外还有两个技术性但很实在的要求:指定的商品或服务描述必须与基础申请保持一致(不能国际阶段写得比国内宽),以及部分国家有特殊要求——例如美国要求外国申请人须由美国执业律师代理,且注册后需按期提交使用证据(使用宣誓),这一点常被忽略,漏交会影响注册效力。

三、费用是三层结构,不是一口价

层级标准
基础费黑白图样 653 瑞士法郎;彩色图样 903 瑞士法郎
附加费 / 补充费每指定一个成员加收 100 瑞士法郎;指定商品或服务超过 3 个类别的,第 4 类起每类加收 100 瑞士法郎
单独规费美国、欧盟、日本、韩国、巴西等部分缔约方不按统一标准,按各自标准另行收取单独规费,金额往往明显高于 100 瑞郎

💰 算笔账

一次性指定十个国家、商品类别不超过 3 类、黑白图样:

基础费 653 瑞郎 + 十个指定费 1000 瑞郎 = 约 1650 瑞士法郎(国际局收取部分)。

这还不含单独规费,也不含国内代理服务费。反过来看:如果只指定一两个国家,或者指定的国家里有美、欧、日、韩这类单独规费较高的成员,逐国直接申请未必比马德里贵——因为这些国家无论走哪条路都要按自己的标准收费。

所以「马德里省钱」这个结论要加限定词:指定国家越多、商品类数越少,马德里的成本优势越明显;国家少或集中在高单独规费的法域,逐国办理反而更直接。

四、中心打击:5 年内可能全体失效

这是马德里体系最需要在申请之前就想清楚的一点。

⚠️ 中心打击(Central Attack)

国际注册自注册日起 5 年内,仍依附于原属局的基础商标。在这 5 年内,如果基础商标被驳回(全部或部分)、被撤销、被宣告无效、主动注销,或者期满未续展,那么该国际注册在全部指定缔约方同步失效——不是只在原属国失效,而是你花钱指定的一百多个国家一起失效。

原因是法律上这 5 年内国际注册还没有「独立」,它的效力来源于基础商标。这也是为什么它叫「中心打击」——打的是中心,倒的是全部。

好在有一条补救通道,但窗口很窄。

要素内容
触发情形因基础商标被驳回、撤销、无效、注销或未续展,导致国际注册效力终止
补救动作向国际局请求「转型」(transformation)——把该国际注册转为向各相关缔约方分别提交的单独申请
期限效力终止后 3 个月内
核心好处保留原国际注册的申请日;若国际注册已获保护,还可保留优先权日
限制只对议定书缔约方适用,对纯协定缔约方不适用

转型保留申请日这一点的价值很大——商标是「申请在先」,保住原始申请日往往就是保住了排他性。但 3 个月的窗口需要有人盯着:基础商标一旦出问题,企业通常第一个反应是处理国内那件商标,恰恰容易错过国际注册的转型窗口

📐 两条务实的应对思路

一是把基础商标先做稳再走马德里。如果国内这件商标本身存在被异议、被撤销的风险(例如属于描述性太强、或存在在先近似商标),就先把国内问题解决干净,再启动国际注册。

二是对最关键的市场放弃马德里,直接单国申请。用成本换确定性——单国申请不依附任何基础商标,不存在中心打击。这是很常见的组合打法:核心市场单国申请、其余市场走马德里。

五、有效期与续展

项目规则
有效期10 年,自国际注册日起算
续展窗口届满前 6 个月起,至届满后 6 个月止;在届满后宽限期内办理的需缴纳附加费
特别之处只有一个续展日期——不管指定了多少缔约方,全部指定国的续展都挂在同一个到期日、向国际局一次性办理。这是马德里相对逐国办理最省事的地方。

有两个细节需要留意:某个指定缔约方如果在审查中驳回了该商标,那部分不产生保护、也不涉及续展;如果某个缔约方是通过后期指定(也就是在国际注册之后才新增指定)加入的,它的保护期限仍跟随国际注册的原始到期日,不会从后期指定之日起单独起算新的 10 年。

实操上最简单的做法是:把商标到期日纳入统一的知识产权台账,和专利年费、资质有效期放在同一张日历里。商标漏续展的后果比专利漏缴年费更彻底——是保护直接归零,且没有恢复通道。

六、马德里还是逐国申请:怎么选

情形建议
目标市场多(5 个以上)、类数少优先马德里,成本与手续优势明显
只做 1—2 个市场逐国直接申请更直接,也避开了中心打击
国内基础商标尚不稳定先稳国内;关键市场可先单国申请占位
核心市场 + 长尾市场组合混合打法:核心市场单国申请,长尾市场走马德里

七、企业可以立即做的四件事

  1. 确认国内基础商标的状态。是「已注册」还是「仅申请中」,有没有被异议、被提撤销的风险——这直接决定要不要走马德里。
  2. 列出「核心市场 + 长尾市场」两张清单。核心市场走单国申请、长尾市场走马德里,是最常见的组合。
  3. 核对商品/服务描述。国际申请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必须与基础申请一致,国内申请当年如果写得过窄,现在就要考虑补充申请。
  4. 算一次真实成本。把目标国分成「按统一标准收费」和「收单独规费」两组,分别估算,再和马德里、逐国申请两种方案对比——不要只看一个总数。

要不要启动、走哪条路,可以先在海外布局路径与时限决策器里录入目标市场与保护对象跑一遍;涉外申请的完整说明见知识产权专栏的海外布局分组;本地的商标相关资助口径可在园区质量品牌标准化政策解读中一并核对。

政策依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共同实施细则关于申请人资格、基础商标、费用、中心打击、转型、有效期与续展的规定;WIPO 公布的马德里体系成员与官费标准。各国单独规费、审查要求(如美国的使用宣誓与代理要求)以各缔约方官方规定为准。本文为政策解读,不构成申报承诺或法律意见。

常见问题

与本文主题相关
1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什么?覆盖多少国家?申请前提是什么?
马德里体系是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管理的商标国际注册制度,目前覆盖 133 个国家、117 个成员(成员数少于国家数是因为欧盟等区域性组织也是成员)。它的核心价值是"一件申请、一种语言、一套费用、一个注册号"——不必逐个国家对商标提交申请,通过原属局转交国际局即可一次性指定多个缔约方。但有两条前置条件必须先满足:① 申请人须为马德里体系成员国的国民,或者在该成员国境内有住所或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② 必须已经就同一商标取得国内申请或注册(即"基础商标"),国际注册依附于这件基础商标。也就是说,马德里不是"绕过国内直接拿国际商标"的捷径,路径是国内先申请或先注册、再据此递交国际申请。
2 马德里体系的"中心打击"是什么?基础商标出问题会不会导致国际注册全部失效?
会,这正是马德里体系最需要在申请前想清楚的风险。所谓中心打击,是指国际注册自注册日起 5 年内仍依附于原属局的基础商标——在这个期间内,如果基础商标被驳回(全部或部分)、被撤销、被宣告无效、主动注销,或者期满未续展,那么该国际注册在全部指定缔约方同步失效,而不是只在原属国失效。原因是法律上国际注册这 5 年内还没有"独立",它的效力来源于基础商标。补救路径是有的:在效力终止后3 个月内,可以向国际局请求把该国际注册"转型"为向各相关缔约方分别提交的单独申请,并且保留原国际注册的申请日(若国际注册已获保护,还可保留优先权日)。但这条补救通道只对议定书缔约方适用,对纯协定缔约方不适用。实操建议:把基础商标先做稳(避开可能被异议、被撤销的商标),或者对最关键的市场直接走单一国家申请、不用马德里,用成本换确定性。
3 马德里商标注册的有效期和续展怎么安排?
国际注册有效期为 10 年,自国际注册日起算。续展的特点是"只有一个续展日期"——不管当初指定了多少个缔约方,全部指定国的续展都挂在同一个到期日上,向国际局一次性办理即可,这也是马德里体系相对逐国办理最省事的地方。时间窗口为届满前 6 个月起至届满后 6 个月止;在届满之后、宽限期内办理的,需要额外缴纳附加费。需要提前注意的是:如果某个指定缔约方在审查中驳回了该商标,那部分不产生保护、也不涉及续展;而如果某个指定缔约方是在后期才通过"后期指定"加入的,其保护期限仍然跟随国际注册的原始到期日,不会单独起算。企业应当把商标到期日纳入统一的知识产权台账管理,避免因漏续展导致 10 年的保护一次性归零。
4 马德里商标的官费怎么算?指定十个国家大概多少钱?
费用由三层构成:① 基础费——黑白图样为 653 瑞士法郎,彩色图样为 903 瑞士法郎;② 附加费和补充费——每指定一个成员加收 100 瑞士法郎;指定的商品或服务超过 3 个类别,第 4 类起每类加收 100 瑞士法郎;③ 单独规费——美国、欧盟、日本、韩国、巴西等部分缔约方不按上述统一标准,而是按各自标准另行收取单独规费,金额往往明显高于 100 瑞郎。举例:一次性指定十个国家、商品类别不超过 3 类,国际局收取的部分大致在 1600 瑞士法郎量级(基础费加十个指定费),这还不含单独规费部分,也不含国内代理服务费。所以谈"马德里比逐国申请便宜"要分情况看:指定国家越多、类数越少,马德里的成本优势越明显;只指定一两个国家、或要指定美欧日韩等单独规费较高的成员,逐国直接申请未必更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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